百万份行业专业人才库
我们拥有上百万份的专业人才库,并且在不断更新增中, |
南充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(商转公)贷款
一、贷款条件
1.申请人为南充市缴存职工;
2.申请商转公时商贷未还清,还款记录良好;
3.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《房产证》、《国土证》;
4.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。
二、所需资料
注:⑴、以上资料需审查原件,核对留存复印件(纸张类型为16开纸)。
⑵、贷款申请时效为:《房屋情况证明》、《单身证明》不超过3个月。如果证明发生变化,须重新提供。
【3】以上资料中,第4条房屋情况证明从2015年8月起免除。
三、联系电话 委托贷款科2222357、2703168
顺庆区2667668 高坪区3351131 嘉陵区3881248
阆中市6306606 南部县5379069 西充县4559299
营山县8211212 蓬安县8604326 仪陇县7227010
四川天成评估公司 0817-2814281、18080332205、15281791619
四、办理程序
五、贷款额度
最高贷款限额为45万元。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,且是1000元整数倍,另外还要受个人征信、房屋及房贷套数等因素影响。
六、贷款期限
最长贷款期限为35年。贷款到期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(男60岁、女55岁),信用良好,有还款能力的,可延长1-10年。
七、贷款利率
贷款期限 | 基准利率 | 二套房贷利率(上浮10%) |
1-5年(含) | 3.25%/年 | 3.575%/年 |
5年以上 | 3.75%/年 | 4.125%/年 |
八、还贷方式
按月等额本息、按月等额本金。
发布日期:2015-10-10